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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23-08-15 | 查看: |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摘要:为提升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评估基地建设成效,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监测与考评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菜篮子基地企业:

为提升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评估基地建设成效,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监测与考评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2年度深圳市菜篮子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自评评分表;

2.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合作联营协议等);

3.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自评报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的竣工报告、合同、图片等,以及获得深圳市农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证明文件(如有可提供);

5.2022年度基地产品质量、基地环境(土壤或水质)的法定机构检测报告;

6.已备案且有效的企业标准文件(如有可提供);

7.基地执行从产地到贮运全过程的菜篮子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相关规程或标准的佐证材料;

8.质量安全管理档案(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的档案);

9.基地检验(检疫)室图片或购买检验(检疫)设备合同,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检验员资质证书;基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合同,并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份基地产品准出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10.2022年度采购和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有效佐证材料;

11.基地产品获得的国家、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和产品注册商标(如有可提供);

12.基地产品获得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如有可提供);

13.基地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或文件(如有可提供);

14.基地接入深圳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或基地产品实现二维码等信息化溯源的佐证材料;基地产品被评定为“圳品”的有效证书(如有可提供);

15.2022年度基地产品50%以上供应深圳市场的有效佐证材料(如购销合同、台账、销售记录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定目录、排版,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骑缝章。

(二)受理时间

1.电子材料受理时间。请各菜篮子基地企业于2023年8月24日23时59分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caa94f9b3ae344558bddc5990cc7a59b)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材料。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请各菜篮子基地企业于2023年8月31日下午6时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至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食品快检与核查事业部(深圳市龙华区民康路北114号,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5号楼5楼),以快件到达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

2023年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系统对申报企业法人账户有规定要求,请申报企业提前办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账户核验升级,完成法人账户五级(原L3)核验(具体核验方法见附件7)。

申报咨询联系人:张先生,0755-83070182、13717149150。

纸质材料报送联系人:向女士,0755-86008868转81206;郑女士,15295872944。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755-2360272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总结评估基地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监测与考评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除当年度新认定的基地外,其他基地均可参加年度综合考评。

一、综合考评工作程序

(一)总结自评。各基地生产经营主体以基地为评价对象,重点对基地质量安全管理、产品回运情况、品牌及体系建设等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报总结自评报告,连同相关的佐证材料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二)专家评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检测院)汇总整理各基地上报的自评资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考评,填写专家评分表,对自评项和非自评项实行专家独立量化评分。取平均值为专家评分。

(三)综合考评。按照自评项自评分乘以20%、自评项专家评分乘以80%、监测折算分(非自评项)三项之和得出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出蔬菜水果基地、畜禽蛋奶基地、水产基地、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农产品流通基地五大类基地的分类排名。根据现有市菜篮子基地中五类基地的占比,按照蔬菜水果基地7个、畜禽蛋奶基地1个、水产基地1个、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10个、农产品流通基地1个的比例确定综合排名前20名名单。

(四)现场复核。市检测院组成现场复核组对综合排名前20名且综合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本数)的基地开展现场复核,填制现场复核表(见附件6)。原则上同一家企业有多个基地排名靠前的,只选取一个分类排名最高的基地。经现场复核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不予排名,按照分类排名依次递补。

(五)结果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综合考评分类排名结果反馈给各基地生产经营单位。

(六)结果运用。基地根据综合考评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综合考评排名前20名的市菜篮子基地根据市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可获得资金奖励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综合考评方法及内容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评内容包括基地规模、质量安全管理、产品回运情况、品牌及体系建设、基地监测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生产经营数据主要反映2022年度的数据。综合考评采用量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自评项的自评分×20%+自评项的专家评分×80%)+监测折算分。

三、综合考评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基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办法》及本方案要求认真总结基地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分析基地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规定时间报送。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各基地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综合考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伪造基地信息等情形的不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