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百十五”企业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23 | 查看: | 来源: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摘要: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百十五”企业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百十五”企业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对象:
2021年10月8日(含)后,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企业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
资助标准:
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申报时限
公告之日起至11月22日。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百十五”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778727.html)。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sz.gov.cn/apply/ui/0551499884144217901J013440342)。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五)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六)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3个工作日。
(七)事项咨询:
联系人:邬小姐,电话:0755-233360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百十五”企业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对象:
2021年10月8日(含)后,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企业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
资助标准:
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申报时限
公告之日起至11月22日。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百十五”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778727.html)。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sz.gov.cn/apply/ui/0551499884144217901J013440342)。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五)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六)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3个工作日。
(七)事项咨询:
联系人:邬小姐,电话:0755-233360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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