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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及实习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08-01 | 查看: | 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
摘要:项目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人力资源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人力资源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及实习补贴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日)18时止。

二、申报途径

项目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人力资源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人力资源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人才工作发展扶持措施》、项目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三)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一)2023年度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科室:公共人才服务部,电话:86218169;

(二)2023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实习补贴项目,科室:公共人才服务部,电话:86628407。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7月31日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操作规程

一、资助内容

对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 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人才落户的,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连续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生活补贴。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毕业于世界大学前150位的世界知名院校(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学)或毕业于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并以该学位办理深圳人才引进。限申报年度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排名或名单;

2.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时间须为2022年11月29日及之后,引进时年龄3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人才引进时间以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3.申请人应在人才引进之日起24个月内,由所在企业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提出补贴申请;

4.申请人在申报主体需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时仍在该企业工作,且在规定时间已完成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未享受同类区级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二)申报主体条件:

企业须为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为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报材料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申请书》(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申报主体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在南山区的纳税证明;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五)社保部门出具的从办理人才引进至申请补贴时的个人缴纳社保明细表(含社保缴纳地信息);

(六)人才引进审批文件(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等);

(七)从办理人才引进至申请补贴时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若依据法律法规无需缴纳个税的,申报主体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八)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其他补充资料。

(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审核流程

(一)申报主体备齐资料,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南山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南山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单位账户,再由申报主体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


六、附则

(一)申报主体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申报主体应当按照本资金主管部门要求退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二)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实习补贴项目操作规程

一、资助内容

依托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一批人才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实习训练,按实训学生的学历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给予实习补贴资助,资助标准为:大专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若实训基地当月实际发放实习补贴低于资助标准,则以实际发放金额予以资助。每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最长资助期限为12个月。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的实训学生需已完成个人信息报备;

(二)实训基地留用实训学生比例不低于3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留用实训学生比例不低于20%(本企业留用,包含南山区的控股企业);

(三)实训基地应在学生实习结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每年可申请多次;

(四)实训基地上年度人员规模500人(含)以下,当年度申请实训人才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人员规模500人以上,当年度申请实训人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训基地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实训基地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请材料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实习补贴项目申请书》(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实训学生材料(包括人才实训协议、实训人才信息登记表、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留用人员社保缴交明细表);

(三)实训基地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在南山区的纳税证明;

(四)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其他补充资料。

(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审核流程

(一)申报实训基地备齐资料,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实习补贴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南山区统计局对申报实训基地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实训基地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南山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附则

(一)申报实训基地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申报实训基地应当按照本资金主管部门要求退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二)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问1: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答: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须为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为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

问2: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是资助给个人还是单位?
答:资助给个人。由所在工作单位发起申请,待上会审议确认后,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再由申报单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个人账户。

问3:如何界定综合排名前15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
答: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学,限申报年度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排名或名单。目前已将以上榜单列入了申报白名单,申请单位可以在填写申报时候搜索查询。

问4:如何界定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答:本操作规程中,采用的标准是教研函〔2022〕1号文件(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14/content_5673496.htm),目前已将该文件列入了申报白名单,申请单位可以在填写申报时候搜索查询。

问5:人才引进审批文件是指?
答:人才引进审批文件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

问6:如何获取人才引进审批文件?
答:申报个人登陆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在右上角的【用户中心】我的事项的办结业务列表中,点击操作栏的【打印】,可以打印出人才引进审批文件。

问7:人才引进落户时间如何界定?
答:申请人引进落户时间以政策施行之日起为界定标准。即为2022年11月29日(含)后。

问8:申请人引进时年龄要求?
答:申请人引进时年龄3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人才引进时间以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问9:申请人社保缴交有何要求?
答:申请人在申报企业需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时仍在该企业工作。

问10:申报过程中,遇到系统平台的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答:业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或区人力资源局业务电话:86218169,86199403协助解决。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实习补贴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问1:南山企业引进实习生实习,就可以申请实训基地-实习补贴项目资助吗?
答1:申请实习补贴资助的企业,需先申请认定挂牌为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与企业签订实训基地建设协议后,企业引进高校在校生实习,待实习结束后,满足一定的留用条件,方可享受资助。

问2:已挂牌为实训基地的企业申请资助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2:(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学历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按照每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的要求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且留用比例不低于30%,一年可多次申报,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12个月;(4)实训学生应为海内外高校中即将毕业、进入就业实习期的在校大学生,本科第 4 学年、硕士研究生第 2 学年起(1年制硕士研究生不限)、博士研究生不限、国内高校就读学历项目的留学生不限,且实训岗位地点为南山。

问3:企业跟学生签订的《人才实训协议》,有规定的格式要求吗?
答3:有。企业与学生签订的实习协议,原则上需采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提供的统一模板。若企业有特定的协议模板,双方签订的协议,需涵盖南山区统一的《人才实训协议》相关内容。

问4:实习学生范围包括哪些?
答4:根据《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参加实训的学生应为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港、澳、台地区)大专及以上在校学生,或在国内高校就读学历项目的留学生,或在中国留学网认证的外国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问5:申请补贴对学生的留用率有一定要求,请问如何界定学生是否留用?
答5:留用界定分两种情况: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如尚未毕业,需与实训基地达成留用意向,签订三方协议;如已毕业,需与实训基地签订劳动合同,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且申报时仍在职。

问6:请问实习补贴资助,是补贴给实训基地还是实训学生?
答6:补贴给实训基地。实习补贴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即实训基地在学生实习期间,每月需按时发放实习补贴给学生。待学生实习结束后,企业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学历层次补贴标准申请对应补贴,若企业每月实际发放补贴额低于资助标准,则按实际发放补贴额资助给企业。

问7:实习期间,实训基地发放给实习生的补贴金额,需要严格依照申请补贴金额限定的标准吗?
答7:实训基地每月发放给学生的补贴额可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如当月实际发放补贴额高于或等于资助标准的(大专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按照规定的资助标准申请补贴资助。如当月实际发放补贴额低于资助标准的,则需按照实际发放补贴额申请补贴资助。

问8:实训基地每年申请的补贴额有上限吗?
答8: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人员规模500人(含)以下,当年度申请实习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人员规模500人以上,当年度申请实习补贴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问9:实习学生申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9:实训学生需提供人才实训协议、实训人才信息登记表、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留用人员社保缴交明细表。

问10:实训基地的学生没有申报实习补贴,还需要报备吗?
答10:需要报备。根据《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所有实训学生均需在签订实训协议后完成个人信息报备。

问11:实训基地申报实习补贴对申报学生的人数有要求吗?
答11:无要求。根据《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需在学生实习结束一年内提出申请,企业一年可以申请多次。

问12:实训基地引进的实习生,长期安排到南山区以外办公地点实习,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12:根据《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学生的实训岗位地点要求为南山区。

问13:申报过程中,遇到系统平台的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答13:业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1或区人力资源局业务电话:86628407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