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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25 | 查看: |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摘要:为做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含起止日当天)。

二、申报内容

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2022年深圳市专利奖)。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请人按照附件:《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深圳市专利奖)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

四、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ef3e768562a74ae8a922a89271eaafd0

(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Explorer11以上)

五、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均实行线上全流程无纸化、集中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主体的注册账户应获得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牢记五级(原L3)账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及进度查询。新认证或再次认证五级(原L3)账户的申请人,请先将浏览器缓存清空再登录申报系统。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26608151、0755-26509833。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55-23602720、0755-2360274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深圳市专利奖)申报指南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制定《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送审稿)》,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截止。

2.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ef3e768562a74ae8a922a89271eaafd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Explorer11以上)

3.申报账户要求

账户需要通过五级(原L3)实名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办理L3级别核验详情请参考指南第38页至第49页),填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非个人申请人账户的证件类型须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无法进行申报;要确保账户注册主体、资助申请主体以及银行开户名三者名称一致,且应注意不可使用经办人账户申报,否则资助申请将不予核准。请牢记账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后续补正及领款手续将无法办理。

4.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期截止后系统将关闭申请端口,所有申报数据将被锁定,资助申请主体(账户注册主体)、资助申请金额、申报项目情形、申报项目年度将无法进行修改,上述信息有误将导致不予资助,请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所有资助项目均为集中申报,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申请需在申报开放期进行申报,错过申报期将不能再进行申报,错报、漏报将导致无法领取资助,请谨慎提交。


一、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深圳市专利奖)

(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的第十条规定。

(二)奖励标准

1.获评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申请人应当于获得奖项后的下一年度提出配套奖励申请。

(三)申报条件

1.非个人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2.个人申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个人;

3.申请资助的有关知识产权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和统计;

4.获2022年深圳市专利奖的权利人为多方共有的,则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主体资格材料:

(1)企业申请人:无需提交主体资格材料;

(2)非企业申请人: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提交由主管部门出具的主体资格材料;

(3)申请人名称已经发生变更,企业无需提交变更证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文件,个人姓名已经发生变更,提供公安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文件;

(4)上述第(1)至(3)项,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命名,示例:“***公司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获得奖项、资质相关文件,应提交授奖决议截图或获奖证书,需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内。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奖项资质相关文件”命名,示例:“***公司奖项资质相关文件”;

4.材料上传提醒:上述材料,如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各项材料应按要求分别制作为PDF格式文件,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应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对应名称的栏目,请勿将材料压缩上传,否则审批端无法查看,将导致退回补正。

注意:申报项目年度/申报办理情形选择有误的,申报期截止后无法进行修改,将导致不予资助,请务必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五)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登录资助申请主体五级(原L3)账户,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选择办理情形:

2022年度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深圳市专利奖)。

2.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在系统上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上传主体资格材料至“申请主体资格材料”栏目;

2.上传奖项、资质相关文件至“奖项、资质相关文件”栏目;

3.点击“确认提交”。

【步骤四: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已提交”,完成奖励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