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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07-05 | 查看: |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
摘要: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开发培育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参照市支持力度给予资助。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及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办国高企业且成立不超过5年的,符合要求的给予创业企业资助。对以上已获得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的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50%的场租补贴。
支持内容  
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开发培育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参照市支持力度给予资助。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及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办国高企业且成立不超过5年的,符合要求的给予创业企业资助。对以上已获得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的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50%的场租补贴。

基本信息  
支持方式

资金限额
1000万元

办理时限
7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年份
2023

政策层级
宝安区

申请条件  
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该单位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创办企业或依托单位,并已取得市级资助补贴。 2.该企业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落户创办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立不超过5年,且上述人才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超过50%。

支持强度和方式  
1.经认定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落户我区的,给予深圳市资助经费50%、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2.经认定的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给予市级资助经费50%、累计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资助。 3.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企业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上述资助不可叠加,项目升级时按同级资助标准补齐差额。


受理机关及办理程序

受理机关
本项目受理部门为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时间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20日;

申请人需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进行申报(https://qqzq.baoan.gov.cn),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21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
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受理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办理程序
本项目按照核准类项目(一般程序)审核要求执行申报、审查、公示、支付流程。原则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业务主管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业务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7880232;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注:项目最终申报要求、资助对象等要素以项目启动申报时为准。本指南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如本申请事项上级文件有另行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关于开展2023年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人才工作统筹安排,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现启动“2023年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及深圳市创新科研团项目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符合要求的给予资助。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及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办国高企业,符合要求的给与资助。


二、申报条件

详细申报条件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资助”,根据要求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7月7日9:00—7月20日18:00;

申请人需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21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按要求签字盖公章。


六、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七、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27880232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