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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01-07 | 查看: |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摘要: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我局现开展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我局现开展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措施名称: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
网上申报时间:1月6日-1月26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1月6日-1月28日

二、申报流程: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三、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四、注意事项:以上扶持措施具体申报网址、申报条件、资助标准、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五、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卢工0755-27848803 ;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755-29991101。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其他项目的受理工作,敬请留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5日




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二、资助标准
(一)对标识注册量超1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奖励条件:
1.企业应符合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2.企业应接入宝安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3.自接入二级节点起至申报之日止,企业接入二级节点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标识注册量累计超100万条,企业标识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项目申报表》;
5.企业累计标识注册量及月均解析量证明材料,包括:标识解析节点系统截图、统计报表等。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25日。
(二)申报网址:
https://qqzq.baoan.gov.cn/#/new-nav/policy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27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项目咨询:卢工27848803 ;申报系统技术人员299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