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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市2022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5-13 | 查看: |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
摘要:为落实市政府帮助企业纾困解困的要求,支持本地会展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及《〈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启动2022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帮助企业纾困解困的要求,支持本地会展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及《〈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启动2022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2022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
2022年5月6日




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对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举办,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的行业、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的专业展会项目(展销会除外)给予场租补贴。

二、设定依据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

(二)管理依据:
1.《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
2.《〈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6号)。

三、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无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5.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申报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在深圳市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专业展会是指在固定或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由主办者组织、若干参展商参与的,通过展示促进产品、服务的推广信息、技术交流的社会活动,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的行业,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展销会除外)。

五、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支持内容:对2020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间在深圳市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项目(展销会除外)给予场租补贴。

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的场租给予2元/㎡/天的补贴,10万㎡(含)以下展会补贴上限为3万㎡,10万㎡以上的展会办展面积每增加5万㎡,补贴上限增加1万㎡,补贴上限最高不超过5万㎡。

六、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材料:
1.上一年度展会举办情况总结报告;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展会场租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展馆租金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所有页面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侧边)要求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七、申请表格
本指南第六条(一)规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八、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商务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2年5月12日—5月30日18:00;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5月12日—5月31日17:30;
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四)咨询电话:0755-88103187,0755-88102011

九、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商务局。

十、办理流程
发布申请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初审——申请单位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资质审查——专项审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根据需要核查比对:资质情况,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无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有无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是否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等情况)——核定拟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助计划——申请人提交拨付资料——拨付资金。

十一、办理时限
按照工作要求办理。

十二、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无。
有效期限:无。

十三、证件的法律效力


十四、收费


十五、年审或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