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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01批次科技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2-03-01 | 查看: | 来源:​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
摘要:为促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附件2)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开展202201批次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附件2)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开展202201批次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并于3月11日前完成系统(线上申报地址:https://zhjfpt.dpxq.gov.cn/)填报并提交,收到初审通过的确认信息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5308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33027。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2年2月25日



1.鼓励留学人员在新区创业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已经获得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补贴资金的生物企业;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资助标准
对已经获得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补贴资金(以下简称“市级补贴资金”)的生物企业,按市级补贴资金的5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未获市级补贴资金的生物企业,可按《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中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有关规定予以扶持。


2.重点生物产业获国家行业标准认定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已获得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认定且属于生物农业、生物医药与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领域;
(六)作为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主要完成单位(署名前三),且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中一家单位作为代表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和机构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对获得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认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


3.重点生物产业获国家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农作物新品种已获得国家审定,审定证书若存在多个署名单位的,署名需为前三,且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中一家单位作为代表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和机构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对获得国家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


4.龙头企业认定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申请单位主要从事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领域;
(六)申报单位为新迁入或首次认定的相关领域龙头企业。

资助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和机构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在相关领域获得龙头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


5.生物产业专利池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构建生物产业专利池的生物企业或产业联盟;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六)作为构建生物产业专利池的牵头单位;
(七)构建的标准专利池与生物产业相关,且对生物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效果。

资助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及产业联盟构建生物产业专利池以推动生物产业领域基础性专利研究与分析。对于构建生物产业专利池的生物企业或产业联盟,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构建生物产业专利池实际投入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扶持。


6.医疗器械注册证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已取得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医疗器械注册证项目已获得市级资助;
2.单位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其以上。

资助标准
鼓励新区医疗器械企业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并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予以扶持:(一)对获得市级资助的,每个产品按其获得资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所获扶持总额不得超过该医疗器械项目的实际投入费用;(二)对虽未获得市级资助但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按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最高100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最高50万元的标准予以扶持;(三)将医疗器械注册证地址变更到新区的生物企业,达到上述条件后予以同等扶持。单个企业年度获得本项扶持的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已取得第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已获得市级资助;
2.体外诊断试剂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

资助标准
支持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在新区实现产业化,并对取得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的第二、三类诊断试剂予以扶持:(一)对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所获扶持总额不得超过该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的实际投入费用;(二)对虽未获得市级资助但该体外诊断试剂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按实际投入的5%予以扶持。单个企业获得本项扶持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新药临床批件扶持申报指南
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已获得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新药临床批件的生物企业。

资助标准
对生物企业取得一类、二类新药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取得I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75万元扶持,取得II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对生物企业取得三类新药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取得I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年度获得本项扶持的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药品生产批件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已取得药品生产批件或已将药品生产批件的生产地址变更到新区的生物企业且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

资助标准
对取得药品生产批件且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生物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将药品生产批件的生产地址变更到新区的生物企业,达到上述条件后予以同等奖励。单个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的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0.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生物企业;
2.获得或委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而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资助标准
鼓励新区生物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对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每个药品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委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而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额外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的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1.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或承担项目,并获得市级资助的生物企业;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六)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或承担研发、生产任务,并获得市级资助。

资助标准
鼓励新区生物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或承担研发、生产,对获得市级资助的项目,按获得市级资助的50%予以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2.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
(五)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六)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已取得美国FDA认证、cGMP、CE认证、PMDA认证、WHO等国际权威认证的生物企业。

资助标准
对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盟cGMP(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认证、CE(欧洲统一)认证、日本PMDA(药品医疗器械局)认证、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不超过实际认证费用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获得本项扶持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3.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在新区开展CRO、CMO、CDMO等服务1年以上。

资助标准
支持新区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机构的发展,五年内按其上年度实现服务金额的5%予以奖励,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新版药品GMP等认证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已取得新版药品GMP认证、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证等。

资助标准
对取得新版药品GMP认证的生物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对取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证的生物企业或机构在新区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给予扶持,其中,首次取得GLP认证项目达到3大项、5大项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40万元扶持;取得GCP资格认证的,每新增1个专业学科给予50万元扶持;首次取得CNAS认证的,按项目单位实际购买设备金额的20%予以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5.产业标准工作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生物企业。

资助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研发与标准化相同步机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对于在本措施印发实施后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生物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实际经费支出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6.成立产业协会和联盟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已通过民政部门认定;
(六)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不少于10家且注册地在新区的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8家,或每年开展的相关活动不少于5次,并在新区主管部门报备;
(七)在大鹏新区辖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八)已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服务章程。

资助标准
鼓励成立新区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发挥生物产业协会及产业联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对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扶持;自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成立第二年起,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活动经费扶持用于开展相关活动;自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机构成立之日起为其免费提供不少于3年的办公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


17.支持粤港澳合作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由新区生物领域企业联合港澳机构设立或港澳机构单独在新区设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从事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试验工作,有具体的研发项目及中长期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六)属粤港澳合作项目的,需已签署《合作协议》等有关合作文件。

资助标准
鼓励新区生物领域企业联合港澳机构设立或港澳机构单独在新区设立研发机构。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研发机构,第一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启动费,可用于开办费、人员费和科研项目费。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自通过专家评审之日第2年起连续4年,每年给予研发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营经费扶持,可用于科研设备平台建设费、人员费、科研项目费。


18.企业上市融资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生物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在市上市培育办进行股改备案登记及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革;
(六)企业年度享受的资金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市培育的实际支出费用。

资助标注
鼓励辖区龙头生物科技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支持企业在市上市培育办进行股改备案登记及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革,并根据企业上市进程,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19.规上企业资助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在新区成立运营或新迁入新区的规上企业(不包括在新区购置土地的生物企业),自其计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起5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年销售额达到2千万元以上的生物企业。

资助标准
对在新区成立运营或新迁入新区的规上企业(不包括在新区购置土地的生物企业),自其计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起5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年销售额达到2千万以上、5千万以下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5千万以上、1亿以下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1亿以上、5亿以下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5亿以上、50亿以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50亿以上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获得本项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配套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省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获批并已开展;
(六)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资助标准
对落户到新区并积极承担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级、省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生物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所承担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配套扶持。


21.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扶持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资助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主动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技术改造升级实际支出的50%,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配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