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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的通告

2021-10-28 | 查看: |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摘要: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第四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第四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项目
第四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为2020年12月-2021年8月纯电动泥头车运营里程奖励补贴)。

二、奖励对象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对象是从事纯电动泥头车运营,产生超额减排效果的单位,即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单位。
纯电动泥头车在市内发生过户的,以提出申请时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奖励对象。纯电动泥头车转出本市的,取消奖励资格。

三、奖励条件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其车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整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大于350kw,按照满载等速法续驶里程大于300公里:以工信部公告和《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为准;
(二)满载最大爬坡度应大于50%:以《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39-2018)专项测试报告为准;
(三)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284-2017)车型目录: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首次投入营运时间应在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以车辆《道路运输证》时间为准。

四、奖励标准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按运营里程数进行核算,每公里奖励标准为:80万元/22.5万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对已确认申领第一、二、三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企业信息和车辆里程、收款账户等数据进行了固化,系统对后续的里程和申领资金将自动累计,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最高里程为22.5万公里/车。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4 日。
(二)受理方式:通过“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申报,同时提交《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收款账号确认书》。


六、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
纯电动泥头车所有人登录“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s://jp.jtys.sz.gov.cn:25001/cddbt/login.jsp;JSESSIONID=28c71ae3-d178-4ba0-a9ff-66e72df37281),在线查看已公示固化的里程数,确认里程并填写奖励资金申请,同时提交收款账号确认书。申请单位对收款账号确认书加盖公章后,上传回申报系统,正式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同时将纸质收款账号确认书原件提交至市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及审查
申报系统自动对比申请单位、车辆及金额等信息;通过申报系统核验的,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对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三)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将审核通过的奖励资金申领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异议调查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申请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奖励发放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生产企业共同指定的资金账户。

七、其它说明
若需要重新变更收款账户或遗忘申报系统账号密码需找回的,请于10月27日联系咨询电话进行处理。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发展处咨询电话:0755-83476202。

九、监督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55-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8日